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NCHU) 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报通知
一、实验中心简介
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物理实验中心是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2012年通过教育部组织验收。中心主要承担学校理工科专业的大学物理实验教学、全校创新创业教育以及江西省科普活动,是南昌市和江西省的科普教育基地。
秉承“开放、共享”的建设理念,实验中心持续推进基础物理实验教学在内容、方法、手段及评价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中心热忱欢迎并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教学与科研人员来实验室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实验中心高质量发展。
二、2025年度开放基金指南资助主要范围
本年度开放基金聚焦以下两个主题,鼓励开展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意义的研究:
1、课程建设:重点资助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实验教学全过程优化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教学设计、实验过程辅助、学习行为分析、评价反馈系统构建等,推动实验教学向智能化、个性化方向发展。
2、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支持在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方面的创新思路与实践探索,优先资助由科研项目转化的新型实验内容、跨学科培养模式、竞赛与项目融合等改革类课题。
三、开放基金申请对象及资助额度
1、资助对象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学与科研人员,鼓励校外教师积极申报;
2、项目成员中需至少包含一名本中心人员;
3、校外申请人须在项目执行期间至少到访实验中心一次,开展学术交流或实验协作;
4、每项资助额度为0.3–0.6万元,执行期限为2年(2025年12月–2027年11月)。
四、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一式贰份),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本中心。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0日(纸质材料以邮戳为准)。
3、电子版申请书请发送至:weibin@nchu.edu.cn,邮件主题注明“2025开放基金申请”。
4、实验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资助名单,并于2026年1月底前公布结果。
5、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可于中心网站下载(http://pec.nchu.edu.cn),或通过电话、邮件索取。
五、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立项与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回避与保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开放基金课题申请经实验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课题即列入我中心的研究计划。开放基金课题的评定结果由实验中心主任签发。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实施计划;
3、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对取得突出进展的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本中心将优先给予资助;
4、课题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研究内容与目标。确需调整的,须提前一年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中心主任审批同意;
5、课题负责人须每年提交一次中期进展报告,并向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汇报。课题结束后3个月内须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研究成果及正式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
6、课题经费专款专用,限用于与课题直接相关的研究支出,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费、实验费、差旅费、出版费、耗材购置费等。校外人员承担的项目因学校财务制度限制,经费不对外拨付,可委托中心人员据实报销在实验中心开展研究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7、开放基金资助取得的成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与本实验中心共享。所有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奖励等)均应标注“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昌航空大学)开放基金资助”(英文: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the National 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College Physics Education(NCHU))。并将本中心列为第一完成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在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定;
8、结题时须至少有一篇以本中心为第一作者单位或共同通讯作者单位的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
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邮编:330063 联系电话:1 5 2 7 9 1 9 2 6 3 7
联系人:魏斌 E-mail: weibin@nchu.edu.cn
附件:
1、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2、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基金申报书
3、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基金任务书
4、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暂行办法
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NCHU)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