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昌航空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昌航空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年及之前年份开放基金项目课题负责人:
经过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昌航空大学)研究讨论,决定2023年及之前年份开放基金项目按如下要求结题。
一、结题时间:
1、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月7日之前提交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本中心,由中心审议结题;
2、非本校的项目主持人由主持人自行组织结题鉴定专家组,鉴定通过后直接向中心提交结题材料;
3、未能在集中结题时间完成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有一次申请课题延期机会,未申请延期或延期后仍未能结题,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对课题负责人是否采取追回划拨经费等措施。
二、结题材料:
1、结题鉴定表(2份,变更课题组成员的,须后附中心审批后的《项目调整申请单》2份)。
2、研究报告(2份)。
3、附件目录(2份)。
4、附件材料(1份)。
5、结题材料的装订。
上述材料凡是纸质的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后装订,并装入牛皮纸袋(每袋限装一项课题),同时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鉴定表》的封面,背面贴上内装材料的目录清单。内装材料应包括《结题鉴定表》、《研究报告》、附件目录各2份和附件材料1份。结题鉴定表(含项目调整申请单)、研究报告和附件目录各一式三份供结题鉴定专家现场使用。附件材料建议按如下顺序排列:封面、目录、课题申报书、课题成果并装订成一册。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邮 编:330063
电 话:0 7 9 1-8 3 9 5 3 4 7 2
E-mail: weibin@nchu.edu.cn
联系电话:1 5 2 7 9 1 9 2 6 3 7
联系人:魏斌
大学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昌航空大学)
2025年12月23日
